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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损失是否属于间接损失

时间:2024-01-05 09:51:37 点击:49


停运损失是否属于间接损失

原创 AI车法保 AI车法保 2024-01-04 18:30 发表于广东

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

根据近因理论来看,在保险法中,只有当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 (近因) 时,保险人才对损失负补偿责任,该原则被称为近因原则。在判断某一原因是否符合近因原则的要求时,不是看该原因是否*接近损失的发生时间,而是看该原因是否直接促成了保险事故的发生。一般把直接促成结果的原因称为直接原因,如果该原因属于保险事故则应赔偿,不属于保险事故的,则不赔偿。简而言之,近因是指对造成承保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直接性的原因。

近因原则的观点分析间接损失,就是指明事故造成的损失归类直接损失,保险责任是要承担责任。个人觉得该观点不能套用在侵权类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上。

造成的财产损失,于是乎,在法律审查认定上,先解决财产损失是否属于直接损失、或者属于间接损失。先把这个法律问题解决了,就能解决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规定的赔偿对象。保险责任不是包罗万象,不是所有一切财产损害后果都是要保险责任兜底。解决财产损失是间接或者直接,就得结合具体事故造成的后果来分析。

近年来,随着网约车的普及,因交通事故造成网约车维修产生的停运损失纠纷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网约车因交通事故维修停运,究竟该由谁承担停运损失?很多侵权人认为,既然车辆已经购买了相关保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自己不需负责。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对于网约车停运损失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侵权人负有事故责任,那么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如何计算停运损失的问题,则需要根据网约车的日均收入、车辆维修天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一般来说,日均收入是计算停运损失的重要依据,而车辆维修天数则直接影响到停运损失的金额。

停运损失纠纷案件的解决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该损失究竟由谁承担呢?

个人觉得,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停驶从而造成车主无法正常营运车辆产生的损失,不应当直接归类于直接损失。但是我们知道有些营运的网络车、出租车几乎每天营运十几个小时以上,有收入事实,但是不能确定收入具体标准,该损失能否直接归类直接损失呢。根据现有司法判例解释,大多数将出租车、网络车停运期间的损失审查认定为间接损失。而且通常对是否属于商业险免责事由也进行法理分析,进而判决具体承担赔偿责任主体。

法院审理思路:停运损失是指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如果该车辆被用于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理期间由于停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实践中,通常保险合同会约定保险公司对间接损失免赔,而停运损失多被划归为间接损失,如确认承保人尽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告知等义务,不排除保险公司免予赔偿停运损失的可能,由此停运损失一般是由侵权人承担。

关于停运损失的相关法律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可知,停运损失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第(三)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均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十四条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所以 ,多数观点认为停运损失属于赔偿项目,归类财产损失。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属于除外责任,但是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对保险责任的免责事项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但是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不是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就能成立了,这就需要法院居中作出裁判,法院审理后据实作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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